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和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项办〔201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半岛网页版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项城职业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根据豫政办〔2002〕46号、〔81〕教视字004号和予教师字[1984]2号文件精神,经中共项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项编办〔2006〕23号)核定,本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核准的岗位情况
经核准本单位设置的岗位总数是304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280个,工勤技能岗位2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2.1%。专业技术岗位以文化课、专业课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系列,设置数是28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2.1%,最高等级为副高级;辅系列岗位为非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6.6%,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技师。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名称、数量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由高至低分为七至十级,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我校管理岗位分2个等级,即由高至低分为七至八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设管理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数的1.3%,最高等级为七级职员岗位。其中,七级职员岗位1个,八级职员岗位3个,分别是校长1名,副校长3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名称、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讲师(中学二级教师),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名称。
设专业技术岗位280个,占单位岗位总数的92.1%。其中:
1、副高级岗位7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五级岗位16个,六级岗位31个,七级岗位31个。
2、中级岗位设1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38个,九级岗位50个,十级岗位38个。
3、初级岗位设7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其中十一级岗位38个,十二级岗位38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我校设工勤技能岗位20个,占单位岗位总数的6.6%,最高等级为技术工二级(技师)岗位。其中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三级4个,技术工四级10个,技术工五级5个。
五、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三类岗位必具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类岗位中各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且年度考核须连续3年合格以上。
在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上应聘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上应聘人员,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上应聘人员,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3年,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必须符合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资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上述三类岗位的各等级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六、编制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是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人员竟聘上岗和对聘用人员进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岗位等级调整的基本依据。编制岗位说明书,要比照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做到一岗一书。岗位说明书是对单位某一个具体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基本任职条件等来规定的,不对具体个人,应聘个人只能根据自身条件“对号”入座。编写岗位说明书,要写明单位全称名称、岗位代码等级、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岗位职责、此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工作标准要求、岗位考核办法等。
七、岗位聘用程序与办法
岗位聘用,要比照编制的三类岗位各等级岗位说明书规定的任职条件,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人人有岗、双向选择、集体决定、择优聘用的方法和《周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周办〔2010〕13号)、《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项办〔2011〕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业绩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必兴(学校校长)
副组长:马玉红(学校党总支书记)、王云昭(副校长)
成 员:潘志刚(副校长)、张锦军(副校长)、
付高木(副校长)、陈新峰(副校长)、
张化平(办公室主任)、李喜中(人事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李喜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在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拟定、编制岗位说明书、竞争上岗人员资格审查、聘用人员结果公示、聘用合同签订、岗位认定、新聘岗位人员岗位工资兑现以及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工作。
(三)监督措施
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我校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做到不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突击聘用人员,不突击调整、聘用职务等级,并邀请教体局纪检监察人员、单位职工代表、人事主管部门人员代表等参与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让单位职工满意,让上级领导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启动推进阶段(2011年10月5日—20日)
组织全校在编在册人员学习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国家、省、地以及我市《实施意见》精神等有关政策,统一思想,安排部署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0年10月20—12月10日)
1、制定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教育部门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填写《周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经教体局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根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研究制定我校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在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方案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2、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1)实行竞聘上岗。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聘用人员,明确岗位等级。以人员平稳过渡为前提,原则上将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其现聘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签订聘用合同。根据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认定的《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及时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3)实施工作认定。我校在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完成后,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组织实施工作认定。
(4)兑现工资。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认定合格的下月起,按照新聘岗位等级,兑现岗位工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0日-25日)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完成后,我校将及时对这项工作进行总结,实行“回头”看,看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工资兑现、人员管理等情况是否科学有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汲取有益经验,逐步完善政策,同时写出总结验收报告,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三类岗位各等级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教育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等级的基本任职条件,其中对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必须符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资质条件,严禁使用非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教学技术活动。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年度考核须连续3年合格以上。
3、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半岛网页版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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