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严禁私自增设收费项目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均要全部纳入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财务人员收费时必须开据正规收据。
第三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七条 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八条 学校各项经费应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一切支出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由学校校长签字后方可支付。要严格按照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支出,超出支出范围和标准及手续不全者不予支出。
第九条 因公出差、外出学习及购买物品需要提前借支的,需请示校长后,财务人员方可办理。原则上1000元以上借支,需校长在借条上签署同意借支意见。事务办理完毕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 各种专项资金由专人管理,专帐核算。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收支平衡。严禁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学校各项开支,报销时应首先将有关票据拿到财务室审核,待审核合格并按规定粘贴好凭证后,方可让领导签字报销。
第四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物品要做到统一购置,统一管理。根据需要由学校总务处定量配发。建立建全财产物质登记制度,物品购买人和使用人应有清楚的交接手续,物品购置涉及固定资产的应记固定资产专帐,总务处负责实物管理,每年6月份总务处组织人员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核实,做到帐物相符,财物相符,并按规定上报教体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学校必须先提出申请,经教体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和评估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及时做好资产核减的帐务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半岛网页版
2012年8月1日
半岛网页版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由项城市人民政府投资创办的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电大远程教育、师资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校。
校办电话:
0394-4280794
Copyright 2006-2010 Powered by xczzedu.com,半岛网页版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70262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