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
教职成研〔2017〕355号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升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做好2017年周口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员(含教师,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人员)。
三、申报成果形式
1.近两年结项鉴定的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直接参评本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
2.校本课程教材成果。校本课程教材指编写者自主开发,具有原创性、地域性、教育性、实用性,系统讲解某一领域知识的教学材料汇编或正式出版物(文本教材)。成果要求不少于一个学期的学习内容。确系根据本单位实际自主开发的成果,严禁抄袭。成果著作权人可以是个人、团队或单位。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每项申报参评人数限5人(含5人)以下。参评成果不包括学习辅导用书、习题集、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参与编写的国家和全省地方课程教材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参评成果限定为素质课程教材和专业技能课程教材两类。
教材、专著成果完成时间为2016年1月之后。
已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者不再申报。
四、评选组织及奖项设置
周口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由市教育局负责评审和认定。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
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对体现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能够产生明显成效的优秀教学成果,市教育局将在全市组织推广。
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初审和推荐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可直接报送。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教学成果如为本课程教材,需填写《周口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要求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注成果名称、申请人、所在单位等信息。
2.《2017年周口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汇总表》(附件4)2份,近两年结项教学改革项目不再填写此表。
3.报送时间、地点
地点:周口市教育局职教室(512室)
报送时间:2017年10月30日前
联系人:王兴华 朱 姝 电话:8319185
附件:1. 周口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请表
2. 2017年度周口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
汇总表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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