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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职业院校 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8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职业院校

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四部门印发的《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教职成厅〔2019〕5号)和我省印发的《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豫政办〔2019〕5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能力,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省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全省职业院校全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或高水平职业院校(包括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00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次以上),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50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0人次以上);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立项的中职学校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0人次以上),其他中职学校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0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人次以上)。承担现代学徒制试点或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职业院校,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任务高职院校增加500人次以上,中职学校增加200人次以上。

2. 建设一批面向重点人群、学习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的培训资源库,培养一批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教师。

二、工作内容

1.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以及《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工作要求, 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术技能水平提升;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技能提升培训,主动承担春潮行动、雨露计划、求学圆梦计划等政府组织的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的培训任务;大力开展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培训工作,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2.做好职业指导及创新创业培训。职业院校要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创业课程,建设创业孵化器,对在校生、毕业生和具有创业意向的社会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等培训。

3.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职业院校要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和培训项目的针对性。积极会同行业企业建设培训资源开发中心,面向重点人群、新技术、新领域等开发一批重点培训项目,共同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培训标准、课程标准等,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积极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鼓励共建共享,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企业学区”“移动教室””等方式,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院校要把开展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负责培训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培训项目,指导职业院校用好培训激励政策,帮助职业院校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和各职业院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科学研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举措,切实维护培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和各职业院校要根据属地防疫工作整体部署,充分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手段,合理安排、有效开展各种线上培训工作。

3.强化实施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落实方案、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与管理。将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职业教育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结合实际对落实行动计划积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在安排职业教育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4.落实月报制度。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运用好“职业培训工作月报”平台,分行业领域、分培训对象做好培训数据整理汇总工作,从2020年8月份起,每个月10日前需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vae.ha.cn)填报《河南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情况月报表》(见附件)。上报统计的数据作为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的主要依据,没有按规定上报数据的视作零申报。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371-69691788

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培训部联系人:崔自杰

联系电话:0371-659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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