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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总工会 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 项城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项城市总工会

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

项城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周口及我市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锚定“两个确保”、聚焦“十大战略”,扎实推进现代化项城建设实践,为谱写新时代项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市总工会拟于“五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称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职工。项城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库的“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其职工。已获得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2023年拟综合表彰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状10个、奖章40个、工人先锋号10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项城市市五一劳动奖、项城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与要求,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建设,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项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促进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工业强市、质量强市、网络强市,发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源革命,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数字化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加快民生事业发展,持续加强社会保障,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推进农村产业整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进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赢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必须公开、公平、公正,注重行业广泛性,兼顾各行各业,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三个严格”(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三步确定”(分类汇总、淘汰排除、综合比选)。工作中做到层层推荐、层层把关、层层筛选、优中选优,要严明工作纪律,决不能有“指定人选”“戴帽推荐”等暗箱操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选质量。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推荐评选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所有推荐对象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以先进和榜样引领劳动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1.在综合表彰拟推荐的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机关和事业单位不超过4%,企业负责人不超过6%,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凡推荐企业负责人,必须同时推荐1名同类别一线职工作为备选,否则相应取消推荐名额。2.在推荐的项城市工人先锋号中,要向企业一线班组倾斜。3.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中的推荐比例不低于25%。4.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注重推荐重症救治中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注重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重点产业在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25%。

    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状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企业负责人一般不能作为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

    (三)坚持民主差额推荐。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实行差额评选、层层选拔产生。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状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项城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

    (四)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工作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工会、市总工会两级公示。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按规定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的意见,非公企业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同时,民营经济人士要按照《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统文[2020]12号)要求进行综合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申报项城市五一劳动奖需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公安部门审查同意。一线职工(农民工)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

凡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跨区域农民工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但须征得对方同意。

    (五)严守工作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以及存在隐瞒身份(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专业技术人员或农民工申报、投资参股的管理人员按一线职工申报、学校医院等有管理职务人员按一线人员申报等)、隐瞒事故和行政处罚隐瞒负面影响等情况,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并在明年的各项推荐评选中继续核减名额。要严守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者,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推荐评选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凡是上报的材料存在不审核、不把关、不核实,单位名称、职务、职称等关键信息粗疏错漏,汇总表、简表、公示材料、事迹材料等有关内容相互矛盾等现象的推荐单位,市总将不予接收,并通报批评。

    四、工作进度安排

    请各基层工会于2023年4月7日前报送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和项城市工人先锋号初审材料,4月15 日前报送复审材料(期间经市总初审同意后,由基层工会进行公示)。上报材料模板发各推荐单位邮箱。

    初审材料包括:推荐评选领导机构、各类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领导及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简表(基层工会和基层单位盖章),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数码免冠照片以及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和公示证明、基础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征求意见表等。所有上报的照片均为jpg格式,尺寸不得高于850×1276像素,以上材料请通过邮箱发送。

    复审材料包括:推荐评选领导机构、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推荐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推荐审批表、推荐单位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证明材料、推荐单位公示报纸原件或加盖工会公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基层单位公示原件或网页截图、现场照片等。

    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推荐材料报市总劳动保护和经济工作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侯江涛联系电话:13523685636

    

附件:2023年项城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项城市总工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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